广元市文旅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利州区宝轮镇宝轮中学(初中部)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(暂定名)“可行性研究报告”服务编制单位采购比选公告(第二次)
根据广元市文旅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需求,需利州区宝轮镇宝轮中学(初中部)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(暂定名)“可行性研究报告”服务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招标(第二次),并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服务商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利州区宝轮镇宝轮中学(初中部)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(暂定名)“可行性研究报告”服务编制单位采购(第二次)。
二、业主单位:广元市文旅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。
三、项目内容:新建地下车库15727.60平方米,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。(暂定,最终以采购人指令为准)
四、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: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
5.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
(二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: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
(三)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:
1.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。
2.此为风险性招标,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后,一次性支付项目全部服务费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五、合同签订: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初稿,其余事项以合同为准。
七、最高限价:20万元(不含20万元)。
八、中选办法:最低价中选法。
九、文件的递交
(一)公告时间: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
(一)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4年1月26日10:00时(北京时间),地点:贵商大厦十二楼(联系人:张女士,电话:0839-2309585;异议受理人:李女士,电话:0839-2309583)。
资料包括: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,报价表,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都需加盖公司鲜章)。
(二)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。
(三)比选时间及地点: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。
(四)本次递交资料单位不少于3家,如不足3家则重新比选。
(五)本次以最低报价为中选人,如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,则另行通知进行再次报价,直至最终确定中选单位为止。
广元市文旅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2024年1月18日